国道324线漳州新江东大桥施工监控(二次)
补遗(第1号)
致各有关单位:
1.本项目无需澄清的问题。
2.友情提示:投标人应先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企业相关资料录入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再从诚信库中选用,否则,将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企业相关资料的认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13.3.8条款要求。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2014年2月13日17:30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补遗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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