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19线漳州段改线一期工程(厦漳同城大道)第三标段施工补充通知003号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说明、答疑
1、本工程风险包干费按第100章(不含风险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安全生产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的1%计列入总造价。施工方风险包干费以投标报价中第100章(不含风险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安全生产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扣除甲供材料后所剩的造价做为基数进行计取,施工方享受的风险费按其施工进度的比例拨付。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考虑甲供材料的关联建安税费,中标价视为已含甲供材料的关联建安税费。
3、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有变动,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正确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4、本工程招标最高限价及甲供材料单价最低限价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网上公布。
5、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14年1月7日北京时间17时00分”,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14年1月7日北京时间17时00分”,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修改为“2014年1月6日17时00分前”。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 标 人:漳州市通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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