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中“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变更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本工程开标时间修改为: 2012 年 7 月 30 日15:30 时;投标保证金时间相应修改为2012年 7 月 29 日17:00 时前汇达(请各投标人注意银行作息时间)。
3、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或其他补充通知中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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