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1、招标文件第14页“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的第3.2.7条款删除。
2、招标文件第18页“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2)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
改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等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4、表5.5>)……”
3、招标文件第20页1.12.1“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款所列的初步审核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改为:“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款所列的初步审核标准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第20页1.12.2条款删除。
5、招标文件第22~23页3.1.3~3.1.5条款删除。
6、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将商务部分的“正本”和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装入一个内层标函袋,商务部分的“副本”装入另一个内层标函袋,在标函袋上分别标明“正本”或“副本”,然后将这两个内层标函袋再密封在一个外层的标函袋中,并注明“商务部分”,内外层标函袋的密封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印章。“资格审查资料”正、副本装订成册装入一个资料袋(标函袋),密封后注明“资格审查资料”。
7、本工程的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按第1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的10%计。
8、各投标人持报名时的凭证及光盘自行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本工程的固化清单电子版(修改版)。否则,后果自负。
注:1、投各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资料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补遗书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 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 zzctc.com)及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发布。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补遗书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遗书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4、网上公布的补遗书与书面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文件为准,以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鑫荣小区13幢102室)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欧小姐、林先生 联系电话(含传真):0596-2926316、2953268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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