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中第8.1.1条款更改为:“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报价与预算审核造价的相应综合单价 (详见附件1)相比低于18%的”。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中第8.1.4条款更改为:“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等主要材料、设备单价,与预算审核造价的相应材料、设备单价 (详见附件1)相比低于18%的”。
3、其余未更改部分不变。
书面资料按下述方法可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
地点:漳州市南昌东路香格里拉16幢201室—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96-2968036 2967036 联系人:小林、小李
招标人:龙海市自来水公司
2010年09月19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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