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企业:
根据角美中学迁建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普通教学楼、二标段教工宿舍及食堂)的投标质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补充及答复如下:
一、为了确保龙海市角美中学迁建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普通教学楼、二标段教工宿舍及食堂)按时开工,引导有实力的施工队伍参与竞标,防止买标卖标现象发生,我校迁建领导小组经与各级有关领导研究决定对本项目的中标人设置运营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1、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除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还必须提交运营保证金,其金额为一标段300万元、二标段200万元;
2、运营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与履约保证金相同;
3、运营保证金分两次退还:在工程开工后,打完桩基工程的第一根桩退还50%,打完本标段最后一栋楼的最后一根桩再退还50%。
二、原定一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90万元,现更改为人民币80万元,其它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龙海市角美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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