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公安局业务用房暨军警训练基地第一期工程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0/12/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2010年12月15日至截标前仍可到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2、招标文件第36页第六条合同价款与支付中的23.2(1)更改为:
①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但考虑目前主要建材市场价波动较大,结合闽建筑[2009]18号“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的精神,考虑本工程实际情况,对主要材料风险分担做如下约定:
钢筋、水泥、商品砼、砂、碎石按招标预算价与施工期间《漳州建设工程材料信息》发布的信息价之差,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含10%)以内的价差金额由承包方承担或受益;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10%的,超过部分的价差金额由招标人承担或受益。材料用量按当期实际用量经双方确认签证为准。其他项目不予调整。
②若中标人不在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天内完成核对,愈期不予核对工程量。如工程量有变化的,经双方确认后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原则为: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招标人不予以调整工程量。
3、招标文件第11页第17.8条款更改为:本招标工程固定总价加风险承包方式。承包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综合考虑,并计入投标报价中的各项目单价中,合同执行期间不再调整(除钢筋、水泥、商品砼、砂、碎石上涨或下浮超过10%以外),风险自负。
注:
招标文件如与本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投标人可按下述方法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的通知资料。
地点: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地址:漳州市水仙大道22号温泉佳苑1幢B703号)
电话:0596-2668012
 
招标人:长泰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