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答疑:
本工程截止到2005年11月15日上午9:00时未收到投标人的质疑。
二、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第12页第15.5条款:“投标报价预算书封面应由本单位的造价工程师或持有各专业(建筑、安装)预算员证人员签字并盖省造价总站统一刻制的执业资格章;外省企业若无资格章,应附上本单位预算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更改为“投标报价预算书封面应由本单位的造价工程师或持有市政专业预算员证人员签字并盖省造价总站统一刻制的执业资格章;外省企业若无资格章,应附上本单位预算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2、招标文件第18~19页第28.7.1中③K2的取值费率表格内的单位为%号。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
二OO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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