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工程投标人资质要求更改为: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第18页“商务部分评分第(1).①”条款的银行存款证明及银行对帐单日期更改为“2010年9月23日”,其余内容不变。
三、本工程招标有关工作时间安排更改如下:
⑴报名时间:2010年9月13日—2010年9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北
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⑵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0年9月21日上午11:30时;
⑶澄清或补充时间:2010年9月21日下午;
⑷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0年10月8日下午5:00 时(含);
⑸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0月9日上午9:00时;
⑹开标时间:2010年10月9日上午9:00时;
⑺中标结果公示时间:2010年 10月9日——10月12日。
四、本工程有关图纸资料另行通知领取。
五、其余未更改部分不变。
招标人: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0年9月14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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