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旅游交通道路指引标志工程(十里蓝山、翡翠湾、天福石雕园)补遗书 1、本工程招标最高限价(100章至800章清单合计)为人民币壹佰贰拾捌万捌仟壹佰壹拾肆元壹角壹分(¥1288114.11 ),投标价(100章至800章清单合计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1条款编列内容“招标人指定开户银行账号”修改为:“账号:1409 0201 0900 1011 057”。 3、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正文1.5条款修改为:“1.5.1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下浮20%,由中标人支付。1.5.2中标人应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支付招标人及中标人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1.5.3开评标费用按实际发生由中标人支付。1.5.4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4、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涉及的“签章”指“签字或盖章”。 5、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备注: 1、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 招 标 人: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机械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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