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参投企业: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原招标文件专用本的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的第22页(一)商务分评分标准中的“技术实力评分标准”内容现修改为:投标人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及规划资质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得基本分2分。
2、原招标文件专用本的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的第23页“(二)技术分评分标准(80分)”现修改为:技术分评分标准(90分)。
3、原招标文件通用本的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第88页“附表5:拟担任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和注册执业资格(职称)证书”拟担任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中的说明: “须附上……为了证明上述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必须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交社保费(不少于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的证明书……。”现修改为:须附上……为了证明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职工,必须附上有效的缴交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若退休返聘专家则需附上返聘函……。”
4、原招标文件通用本的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资格审查文件内容包含以下内容的”附表7和第91页的附表7“投标人和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如有时),现均修改为:附表7 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
5、原招标文件通用本的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商务文件中的“五.企业技术实力、以往业绩、获奖情况、信誉” 中的投标人自已估分表现修改为:五.企业技术实力、以往业绩、获奖情况、信誉
投标人自己估分表
评审内容 |
分值(分) |
得分理由和所提交证明得分资料 |
自估得分(分) |
技术实力 |
2 |
|
|
以往业绩 |
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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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保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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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信誉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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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原招标文件通用本的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商务文件中的“六.设计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中的投标人自已估分表现修改为:六.设计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投标人自己估分表
评审内容 |
分值(分) |
得分理由和所提交证明得分资料 |
自估得分(分) |
项目负责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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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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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次工程招标,招标人只提供两张技术文件副本封面,其它封面由设计单位根据招标文件通用本的要求自行包封。
二、投标人问答:
1、问:标书所带地形图及用地范围图中没有准确的本次项目用地红线,能否提供带坐标点的用地红线图和电子版的现状地形图,否则在指标的计算上无法得出准确的数字。
答:招标人不提供电子版的现状地形图,若投标单位觉得有必要使用电子版的现状地形图,请各自向相关部门索取。已提供的现状地形图上已有一坐标点可供使用(X=714122.811 Y=501601.438)。
2、问:不在本次招标范围的项目(改建包装加工车间49000平方米)其具体范围有多大,在规划上是否与本次招标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在交通上考虑统一连通?还是说作为一独立区域单独设置道路及出入口?
答:改建包装加工车间建筑面积为49000平方米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在规划上与本次招标项目不作为一个整体在交通上考虑统一连通,但作为一独立区域,不单独设置道路及出入口。
3、问:本次招标项目是否需要考虑增设出入口,还是共用原厂区的出入口?
答:本次招标项目不需要考虑增设出入口,共用原厂区的出入口即可。
4、问:在规划上是否按照标书所带地形图中其中一张箭头所指定的位置进行布置相应的展示厅,生产加工配套设施和科研中心,还是由设计单位自行进行布置?如按图所定位置进行布置则原液化气及原料库区域做何用途?
答:由设计单位自行布置(以规划局现状地形图为准);原液化气站及原料库区域作为空地纳入本次招标设计范围。
漳州中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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