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公共卫生防控能力建设工程(南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控能力建设)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23/2/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芗城区公共卫生防控能力建设工程(南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控能力建设)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中第4.1.9条款“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的第3点修改如下:

    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

质量员:装饰装修质量员1人;

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

安全员:1(闽建建〔201837号文规定的安全员,调整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

试验员:0人;

劳务员(也称“劳资专管员”):1人;(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政务服务系统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功能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35号)规定:(一)建办人函〔2019384号文没有设置的试验员岗位,无需要求配备。(二)闽建建〔201837号文规定的安全员,调整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劳务员(也称“劳资专管员”)根据闽人社发〔20213号文要求配备。)

二、excel版本预算审核价文件已补充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注:1.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为准。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卫生健康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