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路整治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信息时间: 2019/9/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东湖路整治提升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东湖路整治提升项目


2、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腾飞花园63


联系人:小叶     电话:0596-2878800  


3、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中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6-6378886


4、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5、建设地点:漳州芗城区东湖路


6、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018750.23元(含暂列金150000元),发包价为2731875.20元(含暂列金150000元) (K=10%)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日历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业主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最迟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第11天进场正式施工,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第70日历天内完成车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提升改造以及路灯亮灯


7、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8、开标时间:2019082108:30


9、中标候选人:福建大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加溪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号:闽235060815794


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叁万壹仟捌佰柒拾伍元贰角(含暂列金壹拾伍仟元)  


小写:¥2731875.20元(含暂列金150000元)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0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沈艳红、蔡勇宁、林子潘、方锦泉、郑丽凤


11、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无。


12、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90822日至20190831日。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中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