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一方西南组团10-16#、18-19#楼主体工程(不含桩基)标段


【信息时间: 2009/7/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密封
情况
项目经理姓名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元)
质量
目标
工期
备注
签名
1
福建省四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符合
要求
庄远松
30万
123087118.84
单体工程达到漳州市工程质量协会评定的“水仙杯”标准;室外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10#、11#、13#-15#楼的总工期为450日历天,12#、16#、18#、19#楼的总工期为6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
 
 
2
浙江八达集团有限公司
符合
要求
杨国法
30万
124126342.04
 
 
3
厦门市吉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符合
要求
庄东明
30万
125200403.25
 
 
4
福建省长汀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符合
要求
刘桥香
30万
125909825.72
 
 
招标人编制的标底(或工程预算造价)
13843.6020万元
 
招标人代表:   叶菁菁      记录人:  黄舒蓉          
 
 
    09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