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JJY-2010(Z)第0024号
1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本工程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控制价上限)为贰佰万元整(即¥2000000元)
2、 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中的取费基数计取,本工程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为下表:
名称 |
文明施工费(元) |
安全施工费(元) |
临时设施(元) |
通信工程 |
952.36 |
705.45 |
2045.81 |
给水工程 |
1431.43 |
1431.43 |
1717.71 |
路灯工程 |
2063.1 |
1528.22 |
4431.84 |
路面工程 |
5727.52 |
5727.52 |
6873.02 |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投标人应严格执行闽建筑[2007]4号文的规定。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人民政府
代理公司: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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