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工商局新建丰山工商所综合服务场所项目最高控制限价


【信息时间: 2011/12/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BJJY-2011(Z)第35号
 
    1、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本工程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控制价上限)为人民币壹佰伍拾陆万肆仟壹佰壹拾贰元整(即¥1564112元)
2、根据闽建筑[2010]27号文中的取费基数计取,本工程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为下表:
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的取费金额表
 
土建工程
文明施工费
安全施工费
临时设施费
环境保护费
16605.89
15498.83
15056
1260.2
安装工程
文明施工费
安全施工费
临时设施费
环境保护费
728.07
304.46
1111.96
123.33
室外安装工程
文明施工费
安全施工费
临时设施费
环境保护费
278.72
116.56
425.69
/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否则按废标处理。
 
 
 
招  标  人:华安县工商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