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漳州市元光路一期(胜利路至厦门路)路侧带大修工程的措施项目费
【信息时间: 2007/8/17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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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中的取费基数计取,本工程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为下表:
序号
文明施工费(元)
安全施工费(元)
临时设施费(元)
1
18744.24
18744.24
22493.09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投标人应严格执行闽建筑[2007]4号文的规定。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7
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