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预算价为1735578元,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招标最高控制价为壹佰伍拾万元(¥1500000元)。
2、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中的取费基数计取,本工程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为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土建工程(元) |
安装工程(元) |
1 |
文明施工 |
12717.37 |
1432 |
2 |
安全施工 |
10597.81 |
598.84 |
3 |
临时设施 |
11657.59 |
2187.06 |
4 |
环境保护 |
1985.69 |
/ |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投标人应严格执行闽建筑[2007]4号文的规定。
招标人: 长泰县津城环卫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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