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云霄县和平东方小学教学楼工程招标控制价的通知


【信息时间: 2008/4/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各投标企业:
云霄县和平东方小学教学楼工程经招标人研究决定,现就工程招标控制价等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壹佰叁拾叁万元整(133.00万元);
二、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等规定的取费标准的金额表
序号
取费项目
取费标准金额(元)
备   注
土建
安装
1
环境保护费
1219.53
---
按预算书提供
3
文明施工费
12143.07
758.92
按预算书提供
4
安全施工费
10119.22
317.36
按预算书提供
5
临时设施费
11131.15
1159.07
按预算书提供
规费、税金的标准费率表
序号
规费、税项目
计取标准
备注
1
定额测定费
0.114%
规定标准
2
甲级劳保
4.86%
规定标准
3
意外伤害保险
0.19%
规定标准
4
税率
3.252%
规定标准
特此通知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