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站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最高限价


【信息时间: 2008/5/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各投标企业:
1、经南靖县公安消防大队研究决定,南靖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站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的最高限价为3850000元(人民币叁佰捌拾伍万元)。
2、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南靖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站综合楼工程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分别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文明施工费(元)
安全施工费(元)
临时设施费(元)
环境保护费(元)
1
A区土建工程
21086
17571
19329
3108
2
A区安装工程
1017
425
1553
331
3
B区土建工程
9159
7633
8846
1082
4
B区安装工程
599
251
915
115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
3、按招标文件要求所提供证件的原件投标人应另外包装密封,密封袋的标记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2.3条规定,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于递交标书时一并提交。
 特此通知
建 设 单 位:南靖县公安消防大队
200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