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企业:
长泰县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工程二次招标施工招标经招标人研究决定:
1、本工程最高限价为 245万元 。
2、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长泰县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工程二次招标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为下表:
单位:元
序号 |
文明施工费 |
安全施工费 |
临时设施费 |
1 |
24142.33 |
20118.61 |
22130.47 |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规费、税金应按规定计取。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建省国营古农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0年9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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