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工程二次施工招标业主最高限价等通知


【信息时间: 2010/9/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各投标企业:
长泰县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工程二次招标施工招标经招标人研究决定:
1、本工程最高限价为  245万元     
2、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长泰县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工程二次招标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为下表:
单位:元
序号
文明施工费
安全施工费
临时设施费
1
24142.33
20118.61
22130.47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规费、税金应按规定计取。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建省国营古农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0年9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