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业主研究确定,本工程的招标人最高限价是:壹仟零柒拾肆万壹仟柒佰零肆元贰角贰分整(¥10741704.22元)。
2、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中的取费基数计取,本工程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为下表:
序号 |
分部分项内容 |
南靖闽星生态项目区工业路道路工程 |
1 |
安全施工 |
46457.29元 |
2 |
文明施工 |
47178.92元 |
3 |
临时设施 |
59253.8元 |
注:1、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投标人应严格执行闽建筑[2007]4号文的规定。
2、 投标人最高限价已含预留金壹佰伍拾万元(¥1500000元)。
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7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