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招标人的最高控制价为:2482815.00 元(含预留金26万元)。
2、本工程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如有)、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为下表:
序号 |
安全施工费(元) |
文明施工费(元) |
临时设施费(元) |
环境保护费(元) |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元) |
1 |
11507.53 |
11507.53 |
13809.03 |
0 |
4579.87 |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如有)、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
招 标 人:长泰县兴泰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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