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招标最高限价=工程预算价
=599252.00元
2、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中的取费基数计取,本工程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为下表:
金额单位:元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市政工程 |
1 |
文明施工费 |
2606.31 |
2 |
安全施工费 |
2606.31 |
3 |
临时设施费 |
3127.57 |
4 |
环境保护费 |
/ |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投标人应严格执行闽建筑[2007]4号文的规定。
招标人: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2010年 1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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