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南靖县建设局研究决定,该局投资的南靖县象溪公园一期工程施工招标最高限价=工程预算价×(1-下浮幅度)=3089639.69×(1-15%)=2626193.74元。
2、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中的取费基数计取,象溪公园一期工程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为下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明施工费(元) |
安全施工费(元) |
临时设施费(元) |
1 |
园林建筑、绿化工程 |
21009.25 |
15949.42 |
30632.71 |
2 |
安装工程 |
533.74 |
233.2 |
815.17 |
3 |
教育路人行道、雨水管道续建工程 |
2432.98 |
2432.98 |
2919.57 |
福建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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