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即为预算价:玖拾伍万零壹佰肆拾玖元叁角壹分(¥950149.31元)。
2、 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中的取费基数计取,本工程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为下表:
文明施工费(元) |
安全施工费(元) |
临时设施(元) |
4185.42 |
4185.42 |
5022.51 |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投标人应严格执行闽建筑[2007]4号文的规定。
招标人: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200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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