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漳州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程设计项目延迟开标的通知
【信息时间: 2009/5/27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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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招标人要求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细则中(一)1.投标人的资质满足强制性要求的得2分更改为“
投标人的资质满足强制性要求的得3分
”。2.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加3分更改为“
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加2分
。”
2.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更改为:
2009年6月8日北京时间17时00分前。
3.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更改为:2009年6月10日北京时间9时30分~10时00分;开标时间更改为:2009年6月10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