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漳州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程设计项目延迟开标的通知


【信息时间: 2009/5/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    应招标人要求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细则中(一)1.投标人的资质满足强制性要求的得2分更改为“投标人的资质满足强制性要求的得3分”。2.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加3分更改为“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加2分。”
2.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更改为:2009年6月8日北京时间17时00分前。
3.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更改为:2009年6月10日北京时间9时30分~10时00分;开标时间更改为:2009年6月10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