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企业:
1、经漳州市金峰工业开发区开发总公司研究决定,金峰工业开发区金星路(319国道至金塘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的最高限价为14389890元(大写为人民币壹仟肆佰叁拾捌万玖仟捌佰玖拾元)。
2、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金峰工业开发区金星路(319国道至金塘路)道路工程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分别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明施工费(元) |
安全施工费(元) |
临时设施费(元) |
1 |
市政工程 |
62324 |
62324 |
74789 |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
特此通知
建 设 单 位:金峰工业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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