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农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北公路:新建丰山镇银塘村至龙径村段及浦角线至九龙大道段)业主最高限价通知
各投标单位:
闽台农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北公路:新建丰山镇银塘村至龙径村段及浦角线至九龙大道段)业主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892888.54元(大写:壹仟玖佰捌拾玖万贰仟捌佰捌拾捌圆伍角肆分),本工程业主最高限价不含市政路灯工程部分(市政道路路灯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投标人无须编制工程量清单中的市政路灯工程预算)。
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为下表:
名 称 |
文明施工(元) |
安全施工(元) |
临时设施(元) |
规划二十五路市政道路工程-市政单位工程 |
60250.12 |
60250.12 |
72300.14 |
华安九龙工业园规划二十五路(市政工程管线部分)-市政管网工程 |
29176.38 |
29176.38 |
35011.65 |
浦角线至九龙大道段-市政道路工程 |
10642.74 |
10642.74 |
12771.29 |
浦角线至九龙大道段-市政管网工程 |
4069.49 |
4069.49 |
4883.39 |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规费、税金应按规定计取。
招标人: 华安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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