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区紫崴路拓宽改造工程(二期)招标补充通知
1、本工程全部取消照明工程项目,涉及到照明工程项目内容的相应全部取消。
2、原公布的预算价:21557513.17元,现取消照明工程造价:4255902.05元,即本工程的预算价修改为17301611.12元。
3、招标文件第52页附件1 影响质量、安全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允许最低下降幅度清单表中 道路照明 序号4~11项,22~24项全部删除。
4、招标文件第65页 影响质量、安全主要材料、设备报价允许最低下降幅度清单表中 序号8~19项全部删除。
5、招标文件第4页第11条原“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08年1月29日上午9:00—10:00时”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08年2月4日上午8:00—9:00时”。
6、招标文件第4页第12条原“投标截止日期:2008年1月29日上午10:00时”现修改为“投标截止日期:2008年2月4日上午9:00时”。
7、招标文件第4页第14条、招标文件第17页第22.1条原“开标时间:2008年1月29日上午10:00时”现修改为“开标时间:2008年2月4日上午9:00时”。
8、招标文件第4页第15条原“中标结果公示时间:2008年1月29日,公示期不少于10天”现修改为“中标结果公示时间:2008年2月4日起,公示期为10天”。
9、招标文件第4页第17条、招标文件第14页第17.1条原“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万元),于2008年1月28日(含2008年1月28日)前由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入到招标人指定的帐户,以收款人的银行回单收款日期为准”现修改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万元),于2008年2月1日(含2008年2月1日)前由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入到招标人指定的帐户,以收款人的银行回单收款日期为准”。
备注: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第7页第6条所述的媒介自行下载本补充通知,若需书面的补充通知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
招标人: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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