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预算价为:41835893.08元。
2、招标人的最高控制价为:(经审核预算价-暂列金)×(1-15%)+暂列金=(41835893.08元-3000000)元×(1-15%)+3000000元=35605509.12元(含暂列金300万元)。
3、本工程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如有)为下表:
项目名称 |
文明施工费(元) |
安全施工费(元) |
临时设施费(元) |
环境保护费(元) |
市政单位工程 |
159445.31 |
159445.31 |
191334.37 |
0 |
市政安装工程 |
3921.62 |
2904.91 |
8424.23 |
0 |
园林单位工程 |
13759.42 |
8255.65 |
17428.59 |
0 |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如有)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
4、本工程答疑纪要001号中第7条“本工程最低控制价=工程经审核的预算价×K值计算”修改为:“本工程最低控制价=(经审核预算价-暂列金)×(1-K值)+暂列金”
招 标 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代理单位:福建远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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