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中山桥(步行桥)工程设计


【信息时间: 2007/9/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补充通知001号
1、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更改为2007年10月11日上午8:30~9:00时,开标时间更改为2007年10月11日9:00时。
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及方式更改为:
   (1)提交时间:2007年10月9日北京时间16:00时前。
   (2)提交方式: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转入(或存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户(以款项到达为准)。
3、本次投标保价为施工图设计费,不含方案设计费、初步设计费。
4、设计费估算调整为195万元。
5、评标定标办法的第十三条本招标项目的评分取值为百分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打分的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划分更改为:
内容
分项
评分标准
备注
(一)投标人与
本项目相关的
具体经验
在近5年内(200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总长度386米及以上的桥梁设计(每一项得5分,满分20分)
20分
 
(二)拟从事本
项目人员的资格
A、项目负责人为路桥专业(满分6分)
高级工程师——6分
工程师——4分
10分
 
B、主要设计人员资格(满分4分)
1、专业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每1名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每1名得2分。
2、设计人员具有中级职称,每1名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每1名得2分。
(三)技术建议书
和设计方案
由评委独立评审,酌情加分,满分30分。
30分
 
(四)设计工作大纲
由评委独立评审,酌情加分,满分15分。
15分
 
(五)设计周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
10分
 
(六)后续服务承诺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
5分
 
(七)报价
①有效报价条件:投标报价在155万元~ 193.6万元之间为有效投标报价,超出该范围的为无效报价,不得分;
②报价等于155万元的得10分;
③报价每增加2万元的扣一分,最高扣10分。
10分
 
注:招标文件中如有与本补充通知相矛盾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