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西二路南段(金峰路至江滨路)道路工程最高限价


【信息时间: 2007/9/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本工程最高限价为1135.8823万元。
2、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厂西二路南段(金峰路至江滨路)道路工程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为下表: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文明施工费
安全施工费
临时设施费
1
市政工程
57977.34
57977.34
69572.80
2
市政安装
2052.51
1520.38
4409.10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
 
 
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200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