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5761102.46元,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招标最高控制价为预算审核价下浮20%(具体计算方法详见附件),即招标最高控制价为肆佰捌拾壹万贰仟叁佰贰拾柒元陆角叁分整(大写)(¥4812327.63元)。
2、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中的取费基数计取,本工程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规费、税金为下表:
工程名称:市政道路工程
暂列金(元) |
文明施工费(元) |
安全施工费(元) |
临时设施费(元) |
规费(元) |
税金(元) |
500000 |
22734.85 |
22734.85 |
27281.82 |
243561.41 |
174542.97 |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投标人应严格执行闽建筑[2007]4号文的规定。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经济开发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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