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中心粮食储备库(二期)建设项目(二次)最高限价及措施费公布


【信息时间: 2011/11/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经业主研究决定,本工程的业主最高限价如下:
1、业主最高限价(A)为大写:叁佰伍拾贰万贰仟捌佰伍拾元整(小写:¥3522850元)
2、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本项目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为下表:
         土建单位工程: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金额(元)
1
文明施工费
36389.87
2
安全施工费
33963.87
3
临时设施费
32993.48
4
环境保护
2181.06
 
安装单位工程: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金额(元)
1
文明施工费
356.63
2
安全施工费
149.13
3
临时设施费
544.66
4
环境保护
237.21
 
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主情况自行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规费、税金应按规定计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并不得低于最低限价,否则将按废标处理。
 
特此通知!
 
 
 
注:1、各投标人若有需要,请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此通知的书面材料。
2、招标文件如与本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粮食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1- 11-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