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业主研究决定,本工程的业主最高限价如下:
1、业主最高限价为大写:人民币柒佰伍拾陆万捌仟柒佰玖拾柒元伍角(小写:¥7568797.5元)。
2、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本项目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为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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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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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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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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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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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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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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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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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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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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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设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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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5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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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应根据企业的自主情况自行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规费、税金应按规定计取。特此通知!
注:1、各投标人若有需要,请于2012年10月10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此通知的书面材料。
2、招标文件如与本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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