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和平里18#楼工程紧急通知


【信息时间: 2010/4/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一、本工程招标公告第3.1款
原:
“投标人须具备经年检合格,并执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二级或二级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现更改为:
“投标人须具备经年检合格,并执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二级或二级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招标文件有涉及到该内容的均予以修改。
报名截止时间相应顺延至“20104191700”。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至“20104201130”。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相应顺延至“20104201630”。
二、本工程招标公告第6.1款
原:
“投标保证金及工程运营保证金汇达的时间:2010年 4 月  29 日12:00前(含12:00时);”
现更改为:
“投标保证金及工程运营保证金汇达的时间:2010 5   6 12:00前(含1200时);”。招标文件有涉及到该内容的均予以修改。
三、本工程招标公告第7.1款
原: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0年 4 月 30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现更改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0 5 7 日上午 10 0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文件有涉及到该内容的均予以修改。
四、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携带购买标书的凭证自行到代理公司领取本工程的预算书。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改造建设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