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418775.67元,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招标最高控制价为预算审核价下浮 24 %,即招标最高控制价为壹佰零柒万捌仟贰佰陆拾玖元(大写)(¥1078269元)。
2、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中的取费基数计取,本工程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为下表:
工程名称:龙海市角美镇角江路(青阳蓬至福龙工业园十一号路)道路照明工程
项目名称 |
文明施工费 |
安全施工费 |
临时设施费 |
市政安装单位工程 |
3470.91 |
2571.04 |
7456.03 |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投标人应严格执行闽建筑[2007]4号文的规定。
招标人:龙海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盖 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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