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企业: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小港北路以西、横四路以南452亩81万立方土石方工程施工招标经招标人研究决定:
1、本工程最高限价为5265000元(不含暂列金137万元)。
2、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小港北路以西、横四路以南452亩81万立方土石方工程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为下表:
土建部分: 单位:元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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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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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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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设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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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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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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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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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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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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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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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规费、税金应按规定计取。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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