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业主研究确定,本工程的招标人最高限价:叁佰贰拾捌万叁仟捌佰叁拾捌元肆分整(¥3283838.04元)。
2、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中的取费基数计取,本工程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为下表:
序号 |
分部分项内容 |
福龙工业园二期(IA)土方工程 |
1 |
安全施工 |
21843元 |
2 |
文明施工 |
21843元 |
3 |
临时设施 |
26212元 |
注:1、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投标人应严格执行闽建筑[2007]4号文的规定。
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7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