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JJY-2012(Z)第5号
1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本工程招标最高限价(投标控制价上限)为壹佰伍拾壹万贰仟陆佰陆拾壹元陆角叁分(即¥1512661.63元)
2、 根据闽建筑[2010]27号文中的取费基数计取,本工程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为下表:
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的取费金额表
土建工程 |
文明施工费 |
安全施工费 |
临时设施费 |
环境保护费 |
14066.19元 |
13128.45元 |
12753.35元 |
1050.98元 |
安装工程 |
文明施工费 |
安全施工费 |
临时设施费 |
环境保护费 |
795.31元 |
332.58元 |
1214.66元 |
110.98元 |
室外总平综合管网 |
文明施工费 |
安全施工费 |
临时设施费 |
环境保护费 |
284.94元 |
119.16元 |
435.18元 |
/元 |
|
|
|
|
|
|
|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否则按废标处理。
招 标 人:龙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