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石亭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最高限价


【信息时间: 2010/8/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致各投标人:
1、漳州市芗城区石亭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最高限价为780000元(柒拾捌万圆整)。
2、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本工程中的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分别如下:
项目名称
安全施工费(元)
文明施工费(元)
临时设施费(元)
环境保护费(元)
建筑工程
6723
8068
7395
3183
安装工程
162
388
593
106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规费、税金应按规定计取。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8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