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南靖县人民检察院综合技术用房工程的措施项目费


【信息时间: 2007/10/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序号
工程项目
小计(元)
1
环境保护
5704.56
2
文明施工
49208.39
3
安全施工
38729.05
4
临时施工
48453.63
5
预留金(不可优惠)
600000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投标人应严格执行闽建筑[2007]4号文的规定。
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7-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