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华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研究决定,该局投资的沙建工商所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最高限价为744289.6元。
2、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中的取费基数计取(本工程按三类工程计取),沙建工商所综合楼工程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为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明施工费(元) |
安全施工费(元) |
临时设施费(元) |
环境保护费(元) |
1 |
土建工程 |
7647.96 |
6373.3 |
7010.63 |
1749.02 |
2 |
安装工程 |
587.93 |
245.86 |
897.93 |
174.95 |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
福建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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