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6-27
一、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5772729元,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招标最高控制价为预算价下浮15.1%,即招标最高控制价为肆佰玖拾伍万叁仟肆佰玖拾捌元柒角整(大写)(¥4953498.8元)(含暂金200000元)。
二、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中的取费基数计取,本工程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环境保护的各项金额(不含相应的规费及税金)如下:
1、锦鳞村上宫段污水工程_市政单位工程
文明施工:862元
安全施工:862 元
临时设施: 1034元
2、锦鳞村江滨段污水工程_市政单位工程
文明施工:5777 元
安全施工: 5777 元
临时设施:6933元
3、珪前村段污水工程_市政单位工程
文明施工: 2398 元
安全施工: 2398 元
临时设施: 2878 元
4、垃圾收集箱41个_土建单位工程
文明施工: 694元
安全施工: 648元
临时设施: 629元
5、化尸池6个_土建单位工程
文明施工: 1953元
安全施工: 1823元
临时设施: 1771元
6、沼气池130个_土建单位工程
文明施工:7800元
安全施工: 7280元
临时设施: 7072元
7、生化池3个_土建单位工程
文明施工: 25021 元
安全施工: 23353元
临时设施: 22686元
8、垃圾中转站及公共厕所_土建单位工程
文明施工: 5954元
安全施工: 5557元
临时设施: 5398元
环境保护: 307元
9、垃圾中转站及公共厕所_安装单位工程
文明施工158元
安全施工:66元
临时设施: 241元
环境保护: 33元
10,暂列金:200000元
二、一次招标时汇入业主帐户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限廷长至二次招标使用。
招标人:长泰县岩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