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秀篆镇崛龙至烂泥洋公路改建工程


【信息时间: 2010/4/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诏安县秀篆镇崛龙至烂泥洋公路改建工程
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致各参投企业:
1、原招标公告第3.1款第(3)条删除,其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的内容也删除。
2、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3款第(2)条内容现修改为:(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含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等)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4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