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企业:
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人民政府农村垃圾焚烧窑及配套设施工程招标人控制价为57000元/座*7座=399000元,控制价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
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人民政府农村垃圾焚烧窑及配套设施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环境保护等各项计价标准与金额(不含相应规费和税金)如下:
序号 |
项 目 |
金额(元) |
1 |
安全施工费 |
649.28元/座*7座=4544.96 |
2 |
文明施工费 |
541.07元/座*7座=378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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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临时设施费 |
595.17元/座*7座=4166.19 |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人民政府
2009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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