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拆除面积不够,招标代理服务费与施工能力保证金金额的生成,我公司提意应按实际产生的拆除面积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问: 招标文件中4.3中提到的关于“通信管线及设施由中标人迁移”这一点我司提出疑义,望请招标人酌情考虑。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投标人应按下述方法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的答疑资料:
地点:漳州市胜利东路汇福楼三层1号(市委党校旁)-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96-2950888 联系人:小曾
招标人:漳州惠民拆迁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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