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路(角美海关至角美法院段)道路照明工程招标人最高限价


【信息时间: 2007/10/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经业主研究确定,本工程的招标人最高限价:壹佰柒拾肆万贰仟柒佰捌拾肆元伍角(¥1742784.50元),含预留金壹拾捌万元。
2、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中的取费基数计取,本工程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为下表:
 
文明施工
安全施工
临时设施
4489.74
3325.74
9644.64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投标人应严格执行闽建筑[2007]4号文的规定。
 
 
 
 
 
 
 
 
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