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经福建省华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研究决定,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捌佰零伍万玖仟贰佰伍拾陆元伍角捌分(含暂列金额800000.00元),小写:(¥8059256.58元)。
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佰玖拾柒万零叁佰陆拾捌元零玖分(含暂列金额800000.00元),小写:(¥6970368.09元)。
计算方法如下 :
招标最高限价=(8059256.58-800000)元×(1-15%)+800000元
=7259256.58元×85%+800000元
=6170368.09元+800000元
=6970368.09元
招标人:福建省华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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